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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玺本末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六、《昌谷集》卷二二
言传国玺者多矣,讫无定说。
原其所由,则人主身自服之,非臣下之所常见,道听涂说,未免差误,传记杂录,易以湮没(原注:《旧唐·经籍志》有纪僧真《玉玺谱》一卷,姚察《传国玺》十卷,徐令言《玉玺正录》一卷,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馆阁书目》中亦无徐令言正录》,而其说或亦谓之《玉玺谱》,间见诸书。唐章怀太子注《后汉·光武纪》,已用其说。今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叙玉玺事颇详,最无依据。)
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又以徐令言、李之说参于其间,尤更牴牾(原注:令言信《北齐书》之说,谓永和所得之玺,即秦玺也,与《晋纪》不同。又谓侯景既败,侯子鉴盗其玺,走江东,惧追兵至,投诸佛寺,为栖霞寺僧永所得。陈永定三年,僧永死,弟子普智奉献。陈亡,玺传于隋。不独晋非此玺,而陈隋亦无此玺矣。李石信《晋阳秋》之说,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于慕容永,乃送建业。不独晋不得此玺,而永之崛起,亦无得玺之理。语在《永和玺》注。)
正史所载亦多不同,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士大夫以纸出之,当职官手自摹之,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原注:郑望之《秦玺跋》云:绍圣四年初献秦玺,诏百官杂识视。时先君为尚书郎,乃请以纸出之,遂得其真。《金石录》云,咸阳所获传国玺,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遂传于世。)
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不得而尽考也(原注:汉宣帝立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当是据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曰:传国玺是和氏作之。舒元舆云: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而飞上天矣,则其当为白玉。徐令言云: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其色绿如蓝,则其当为绿玉。《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与同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瑞。则又有玄玉者矣。)
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与白色、绿色、玄色并出之异,然后辨史氏之差误,众说之不根,使后之君子有考焉。
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
秦独天子称玺(原注:出《汉旧仪》)始皇作传国玺,使丞相李斯书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之文如此。应劭《汉官仪》曰:天子有传国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云:「且康」、「永昌」二字,未知何者为得。《朝士谈》云:秦玺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是皆未见真玺者也。考正史及众说,未尝有「且康」二字,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已两至本朝。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自晋传隋,亦不闻有背文、面文之说也。且既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其背文不应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同而词不律,非古人之意也。)」。
汉高帝入关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轵道旁,封上始皇帝(原注:出《高帝纪》。)
后诛项籍,即天子位,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原注:出《元后传》。《汉官仪》以为子婴始皇玺,高帝服御之,恐未必如是之遽也。)
周勃诛诸吕,废少帝,尝手贯皇帝玺(原注:出《史记·世家》应劭注。)
文帝时有言欲反,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
文帝乃出之(原注:出本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一夜群臣皆惊。
霍光尚符玺郎,郎不肯授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断,玺不可得也」。
甚谊之。
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
昌邑王,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乃立皇帝(原注:并本传。)
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原注:出《王莽传》。《太平御览》载,哀帝将崩,以玺绶付董贤,曰:「无妄以与人。」中常侍王闳者,叔父也,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至宣德闼,谓曰:「宫车晏驾,国嗣不立。君受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不敢拒,跪授玺绶。按《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置酒麒麟殿,上在酒所,从容谓,笑曰:「吾欲法,何如?」进曰;「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有也。天子无戏言。」上默然不悦。哀帝既崩,白:「董贤年少,不合众心。」收印绶。则知元后之未央者,收皇帝玺绶;而王莽所白者,董贤印绶也。《御览》本援引《汉书》,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不知何书耶?)
平帝既崩,孺子婴未即尊位,玺藏长乐宫。
王莽篡汉,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后怒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
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名思义。
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馀。
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亦当自更作玺,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
太后涕泣而言,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耶」?
太后语切,恐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于地,以授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今族灭也(原注:出《元后传》。《玉玺谱》曰,元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而正史不载,至《吴书》乃始见之也。)」。
及汉兵诛带玺绶避火渐台,商人杜吴杀取绶,不知取玺及头。
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首并玺与王宪
得玺,无所送。
后宫,乘其车服。
越四日,而李、邓晔入长安,斩,送更始大司马谢禄,而玺归更始矣。
赤眉杀更始于高陵,立刘盆子
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乃诏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乃祖宗之灵,士人之力。
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乃受传国玺(原注:出《光武纪》。)
灵帝既葬,少帝在位,献帝未立,宦者张让、段圭作乱,劫二帝幸北宫,又走小平津。
掌玺者奔散,并失其玺。
、圭等既诛,二帝既还,得六玺于阁上,而传国玺独未得也。
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即尊位。
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迫帝都长安
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破虏将军孙坚,以袁术之命入洛阳,扫除汉宗,平塞诸陵。
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
令人入井,探得传国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一角缺(原注:此《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之言也。此玺元后投之于地,旧不言一角缺,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
明年死,袁术将僭号,拘夫人而夺之(原注:出《山阳公载记》。)
僭号二年而死,荆州刺史徐璆得玺,还许上之汉(原注:出《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表里。但《载记》节文见于《吴志》注与杂书,未见全文,恐亦出《载记》也。而《玉玺谱》乃云,袁绍有僭盗意,拘坚妻,逼求之。得玺,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败,得玺还汉。恐不然也。按为破虏将军,乃袁术之意。死后,复表其兄子贲为豫州刺史,策载母徙曲阿,继从袁术,其不为袁绍所拘,事理明甚。)
魏文帝将受汉禅,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原注:后,魏武女也。)
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玺(原注:出《穆后传》。《续汉书》云:「天不祚此玺。」其义亦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崩,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问先王玺绶所在。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所宜问也。」是时魏未受禅,所问者魏王玺绶耳,非传国玺绶也。)」。
司马师将废齐王芳,使郭白太后,取玺绶置坐侧。
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原注:出《魏略》。)」。
自魏传晋,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
其后平吴,不过得金玺而已(原注:出《晋书》。《御览》引《拾遗录》曰:晋太康平吴,孙皓送六金玺,云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惠帝时赵王伦篡位,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夺玺绶。
伦败,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杀」。
阿皮,小字也,于是诛(原注:出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执刘曜,而传国玺不可考矣(原注:《晋书》载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玺又入。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于晋。然其文乃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不同。《北齐·辛术传》云:辛术广陵,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且言二汉相传,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得于郭元建,而以进焉。按永和所得玺,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至隋犹在,载于《礼仪志》者甚详。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寂无闻见,则知《晋史》所载者为是,而《北史》所载者为非也。唐贞观撰《晋史》,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有此玺而不录。《玉玺谱》云:玺属石勒刻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朝士谈》云: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刻其旁为文曰「天命石氏。」其说既不相同,又云此题今不复存,不知所见者为何玺,不敢以为秦玺也。惟永和所得,乃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字,粗有传授,亦谓之传国玺,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马端临《通考》:梁末侯景之败也,以传国玺自随,使其侍中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曰:「若我死,宜沈于江。勿令吴儿复得之。」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从者弃之草间,至广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按郭元建,侯景之党,败,以广陵王僧辩,既而复降于北齐,齐遣行台辛术广陵。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石氏败,玺复南归于晋。历宋齐梁,至侯景之败,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
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之长城,方四寸,厚二寸,文同秦玺,然其色玄也,不知为何代之玺(原注:出《石虎别传》。按石虎即伪位,在晋文咸康乙未,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而得玺之年,不可考也。武乡上党属邑,本朝初属潞州,后析为威胜军。)
秦苻坚姚苌所执,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
求传国玺于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
玺已送晋,不可得矣」。
史不书其玺文,又无送晋之事,不知此为何玺(原注:出《载记》传。)
又六十一年,岁在丙戌
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魏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史不言其玉色、工制与其方广、厚薄,既曰魏受汉玺,或者真传国玺也。
不知魏晋之间,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何耶?
既有二玺,则传国玺已有其副。
太平真君以后,历东西魏周齐隋唐,而此玺未尝见于史。
后魏承平甚久,不知何从失之。
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按所献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
又得玉螭首,其玉白如膏,亦温润。
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
其面无文,与玺相合。
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
今考玺文,为秦玺可知。
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乃李斯小篆,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仿佛,非以后所能作明矣。
臣等被奉诏旨,得与讨论,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所有玉玺,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原注:蔡京等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其说是矣。但其奏有云,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迁就欺罔,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得此玺,如今得秦玺也,岂可谓之晋玺?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乃秦玺而后魏得之耳。今乃析而二之,以「受命于天」为后魏之玺,以「既寿永昌」为秦玺,其为面谩也甚矣。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玺一,方四寸,篆文如凤鸟之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玺记》云:秦始得卞氏玉,刻以为玺,元后取玺投之地,故一角缺。验之皆合,唯记云色黄,此青苍色耳。又云背亦刻「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无之。有司奏上,廷议以为瑞,改元元符,命段吉以官。至靖康,金人取去。)
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
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按《国朝会要》,元日五月朔冬至,并行大朝会仪,乞以礼祇受,群臣称贺。
从之。
宰臣章惇书写玉检,诏词臣撰乐章,付太常寺,应奉朝会之用。
丁酉,诏传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五月戊申朔,行朝会礼。
己酉,大赦天下。
癸丑甲寅,恭谢景灵宫
戊午,宴于紫宸殿
丙寅,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原注:出《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以白玉作受命宝,为八宝之一,其方四寸有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
大观元年十一月,诏八宝初成,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
尚书省言:受命宝非常用之器,唯封禅则用之。
则大观以后,本朝有绿白二玺矣(原注:出《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云:受命宝,其玉蓝田,其制秦也。不可以传示将来,贻训后世。方参稽宪度,自我作古,有以宝玉献者,色如截肪,气如吐虹,温润而泽,其声清越。有以古篆进者,龙蟠凤翥,鱼跃鸟飞,奇耦相生,纵横得所。有以善工进者,雕琢众形,如切如磋。分毫析缕,不见其迹。四者毕备,于是揭而玺之,乃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作受命宝,其方四寸有奇。蔡绦云:得秦玺而无检,螭又不缺,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自有玺后,考验甚详,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旧说螭一角缺,未有言其检者,此又之凿也。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不得不致疑耳。)
元符戊寅靖康丁未,盖三十年。
建炎戊申嘉定辛巳,又九十四年矣。
永和玺者,不知其何时作也,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秦玺不同(原注:《北齐·辛术传》以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误也,已于秦玺辨之。)
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今故以永和名之,谓其以永和至晋,而名始着也。
其制度精密,非当时僭伪所能办(原注:《晋阳秋》云:鸟篆隐起,巧丽惊绝,与传国玺不同。《隋志》云:螭兽纽上交五盘螭,鸟篆隐起。)
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
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原注:《·载记》,冉闵石祗,僭大号,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否?」曰:「平寇之日,在邺者略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载记》又曰:冉闵既败,慕容隽欲神其事,诈言历运在己,妻得玺以献,号曰奉玺君。以永和八年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元玺。又《玉玺谱》云:元帝渡江后,数世无玉玺。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非中国之玺也。)
晋永和虽得之,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原注:《载记》又言:冉闵被执,其子智尚幼,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应之,次于棘津,猗至施止,不听进,责其传国玺。猗归以告干,犹豫不决。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寇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送。当遣单使驰告天子。天子闻玺已在吾道,当遣重兵相援。」干信之,乃出玺付融,融使赍玺驰还。或谓何融以赏得之,或谓戴施取之以计,乃使何融驰还。或谓冉智以玺付之,非蒋干也。大要是何融、戴施共谋取之,冉智年幼,听命于蒋干,不足深辨。《晋阳秋》云:雍州玺者,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面龟文,下有八字,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云是慕容所制,未详厥始,此则误也。八字载于永和八年《晋纪》,不可泯没。慕容永崛起小丑,草创简陋,寻为慕容垂所杀,安得更自制玺?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父子雄据一方,犹以不得玺为耻,诈封奉玺君,而况于乎?其言未详厥始,则不根甚矣。)
姑因史氏诸家之说,推本而铺叙之。
永嘉五年王弥洛阳,得六玺送刘曜刘聪,而此玺在其中(原注:洛阳陷时,与秦玺当皆送刘聪,而秦玺不复传授,疑乱兵失之。)
聪死,子粲嗣位,其大司空靳准作乱,自称大将军,执粲杀之。
为乔泰等所杀,推靳明为盟主,遣卜泰奉玺于
大悦,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
石勒闻之怒,增兵攻明。
败于石勒,其子熙奔上邽
石虎上邽,遣主簿封送玺于勒
向所谓六玺者,止有其一,此外特太子金玺耳(原注:已上并杂出《晋书·载记》。按天子有六玺,曰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所用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皆详言之,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永嘉以后,每言传国六玺,则是六玺不皆在,与传国玺合为六耳。《前凉录》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于青涧中得一玉玺,钳纽,光照水外,文曰「皇帝玺」。《后周书》曰: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纽有文曰「皇帝玺」,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至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天子之宝」,亦可见矣。赵封送玺于勒,止有一玺,于此可见。)
石勒既死,石虎篡立。
死,其子世嗣位。
石遵、石监、冉闵相继篡立,闵为慕容恪所执,其子智守邺尚幼,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原注:《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雾四塞,不得进,易取行玺始得去。此事虚诞,全不可信。)永和八年,玺至建业,百寮毕贺(原注:出晋《穆帝纪》。)
自晋传宋,宋元凶劭作乱而败,不见传国玺。
问劭,乃云:「在严道育处」。
就取得之。
孝武即位,拜蔡兴宗侍中,每言得失,无所顾惮。
帝新拜陵,尝使负玺陪乘。
宋末,谢朏侍中,领秘书监
齐高帝将受禅,当日在直,百寮陪位,侍中当解玺。
佯不知曰:「何公事」?
传诏云:「解玺授齐王」。
曰:「齐自应有侍中」。
乃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曰:「我无疾,何所道」?
遂朝服步出东掖门,乃登车,仍还宅。
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
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原注:并出《宋书》。)」。
自齐传梁,至简文帝,为侯景所篡。
败,其玺不知所向。
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广陵得其八玺,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而此玺居其一也(原注:《辛术传》云: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原所自,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使督护何融送建业,历、齐、梁至侯景败,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而以进焉。其玺文与《晋纪》不同,疑传误也。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而辛术自是一玺,特传引用之误,亦是一说。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而辛术玺所谓「受命于天,即寿永昌」者,齐陈之际,略无所传,知其误也。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而传只载传国玺,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先是齐受东魏禅,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之,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事见《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八玺之中,亦必有所谓六玺者,特宋齐所传,非西晋之旧也。)
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自六玺之外,止有传国一玺,白玉为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是物也(原注:《隋志》载北齐玺,自传国玺、六玺之外,止有木印,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已不能全矣。)
北齐、西魏皆并于后周,始与神玺并行于世(原注: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大赦,不言其文也。独《隋志》言,神玺、传国玺皆宝而不用,神玺明受之天,传国玺明受之运,则神玺之文,亦有关乎天命者矣。)
开皇三年,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原注:出《隋文帝纪》。《朝士谈》云:开皇九年江南,得真传国玺,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此又不考本末者也。秦玺失于晋永嘉,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玺复归于晋,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犹之可也。况西魏、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非开皇所改明矣。)
隋之亡也,玺没于宇文化及
化及败,为窦建德所得。
唐武德四年,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而受命玺实在其中(原注:化及之事,虽出于《朝士谈》,而正史不全载,然新旧史于《建德传》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其事明矣。)
唐有受命玺,以封禅礼神,即其旧也(原注:《新唐志》载,神玺、受命玺之外,止有天子、皇帝六玺而已,是谓八玺。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岂通传国而为九耶?志言八玺甚备,而传国玺独无所言,是误以受命、传国为二玺矣。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
太宗贞观十六年,复刻受命玺,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而受命之名,复自别于传国玺矣。
武后长寿二年,尝改玺为宝。
中宗神龙元年,又改宝为玺(原注:此三事,皆出《通典》,而本纪不载。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书作七宝而已。)
玄宗天宝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原注:肃宗乾元元年,上皇天帝御宣正殿,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而旧名不废也。)
五代乱离后,其玺不复存矣(原注:蔡绦《国史后补》云:国初创业艰难,诸宝多阶石为之。元丰中,始诏依古作六玺,有玉而未成也。《会要》云:唐末六玺亡失,国朝铸以金鍮。太宗雍熙三年,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铸以金,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
受命宝者,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皆有受命之文,而未以受命名之也。
隋文帝受周禅,遂有东、西二魏之宝,其名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永和玺也,其传最远。
开皇三年,始表异而出之,名曰受命玺,而受命之名立矣。
隋传之唐,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
贞观十六年,乃自作受命玺,以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是隋、唐之际,各有是玺,而其文则异。
本朝继五代之后,二玺皆不复存。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而不言其制度也(原注:《会要》误以膺字为应字,而《长编》不载,旁见于《宏词类编》者,乃作膺字。虽不足据,然累圣皆作「恭膺天命之宝」矣。)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司详定封禅仪,请以玉牒、玉册并刻字填金,联以金涂银绳,缄以玉匮,置石䃭中。
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印以受命宝,宝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原注:《会要》云:请依旧制,别造玉宝,文同受命宝,则是八字皆同,而《长编》止载「恭膺天命之宝」六字,盖节文也。是时又作「天下同文之宝」,铸以金,以封石䃭。《会要》虽云封匮封䃭之宝,而不言别作,则又略也。)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并缘宝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
从之。
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
其受命宝,乞陛下自宝用之,且示有所传付」。
检讨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
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
谓今宜从省约,以称先帝恭俭之实」。
其后别造受命宝,而所议弗用。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篆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
从之(原注:以上并出《会要》。)
即是以观,本朝皇帝即位,皆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矣。
但前乎真宗,则有太祖太宗之世,后乎真宗,则神宗居英、哲之间,而受命宝亦不作,岂作辍亦随时耶?
将史失之耶?
哲宗得秦玺,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是哲宗有两受命宝,而秦玺其一也。
徽宗初年,亦作受命宝,因秦玺之旧,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则徽宗之受命宝,不复用「恭膺天命」之旧矣。
既作受命宝,又作国宝,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
大观元年,八宝皆成,十一月十一日,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原注:镇国、受命本是二宝,而《会要》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则当与国宝相乱矣。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又诏八宝之名,一曰镇国神宝,二曰受命之宝,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加国字也。《会要》何为并载耶?)
今皆不存矣(原注:朱丞相《秀水閒居录》云:靖康京城失守,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但八宝既失,而国宝独存,其文所谓「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者,则又朱丞相误也。国宝文九字,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而「范围天地」以下十六字者,谓之定命宝,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合定命宝言之,谓之九宝。靖康八宝皆失,而定命宝独在。蔡绦《国史后补》载九宝甚详,与《御制八宝记》及《会要》诸书皆相表里,当以说为正。)
予讨论玉玺本末,有所谓《云麓漫抄》者,乃(原注:彦卫。)景安之所作,予未之见,疑犹有遗论也。
讨论粗定,乃于亲戚间见之,顾其说微有差误,不足取信。
且如秦玺之为玉,或云和氏,或云蓝田,要当指一物为证。
今云秦得和氏所献玉,命李斯篆书,诏工人孙寿蓝田玉作,何也?
献帝初虽失玺,后复孙坚得之,再入袁术,而徐璆以上于许。
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何也?
曹操虽不受汉禅,而子丕实受之,刻玉玺之侧,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真伪未可知,未尝指言所刻也。
今云不应丞相时,先取其玺,何也?
晋元帝渡江,数世无玉玺,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其后永和得玺,君臣相庆。
今云三国鼎立时,有假版天子之语,何也?
秦以前为方寸玺,至始皇侈而大之,乃作受命玺。
今云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何也?
如此等类,不可胜举,姑举其概以自志焉。
孝宗徽号议庆元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宋 · 高文虎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一一、《宋会要辑稿》礼四九之八七(第二册第一五二七页)
臣闻备道全美者,上圣之成能,有德必名者,盛帝之高致。
道造乎妙,德臻乎隆,极天地之际蟠,同日月之常久。
崇深闳奥,莫探其原;
广大精微,靡殚其蕴。
然而史釐皇王之叙,典垂勋华之称者,讵非美以事昭、名以象示欤?
然则奋景炎,摛鸿铄,振芳烈,彰缉熙,黼藻形容,铺张扬厉,写之琬琰而有补,被之金石而无穷。
兹揭谥尊名,表功勒号所繇作也。
况乎缵尧之绪,广文之声,父子一时,基业万世。
思所以宣华阐秘,腾茂扬翘,使光明显休,沕潏曼羡,弥测而弥远,益传而益新,蕤于简编,炳然润色。
属我皇上敷贲大猷,苞举至公,率吁众志,言飏而天人合,谋饬而上下孚。
皇乎休哉!
神圣之显符,古今之懿范也。
恭惟孝宗皇帝钦明而文思,浚哲而温恭,刚健充于日新,智勇全乎天锡,识照范围而不以察,行该伦制而不自矜。
巍巍乎,荡荡乎,固已配五帝、冠三王,开辟以来,未之闻也。
粤稽艺祖,肇造皇家,传位于昆,弗私其子。
仁流义衍,庆发祥钟,启佑后人,诒孙燕翼。
挺生睿质,与祖同符。
洪惟高宗,灼见天命,中奋宸断,丕建帝储,蚤袒庆基,光系大统
天地社稷,罔不怿宁,华夏山川,罔不依戴。
炎图赫奕,宝系延洪。
而归尊慈闱,业业致孝;
厉精治道,兢兢靡遑。
功业所就之言轶乎汉祖,付托得人之善迈乎唐宗,钜宋之休,其盛矣乎!
伊昔书契,断自典谟,德始乎明,孝崇乎大者,特虞舜耳。
维祖御极,奉亲尽道,继志而述事,遵制而扬功,视益隆焉。
畏天有训,敬天有图,水旱攸闻,忧惧儆戒,而乾坤清谧,躔象澄辉,阴阳序调,年谷丰美,非察天之宝欤?
承颜顺志,侍膳问安,宝册荐登,庆觞屡举,而勇于退处,永言孝思,典章礼仪,冠绝隆古,非事亲之笃欤?
磨厉人才,亲加临遣,历治中外,蒐举事庸,而郎陟郡劳,台登县迹,武优转级,职待有勋,非亮功之命欤?
深诏使轺,申饬守令,损租减税,发廪贷民,而表廉律赃,去苛禁暴,户增地辟,迩悦远来,非厚生之效欤?
遹观天谋,深念邦本,其明谟远略,英度忱机,锐于有为,勤于自治,皇威之所震叠,圣虑之所图回,笼络群材,鞭策斯世,如恐不及者。
悼三川之遐阻,痛中原之膻腥,雾扫飙凊,犁庭捣亢,意固有在矣。
丑虏畏恒,使介顺恭,平国书之仪,杀岁币之目。
功烈盛大,祚祐巩安。
于戏伟哉!
圣既济于高明,学既典于终始,而谦虚退托,益广访询,黾勉勤劳,复详论绎,非训典不道,惟艺略是亲。
辟御延和,而日近臣邻;
宿直玉堂,而夜咨儒雅。
校文辑史,考传诂经。
每躬断之至繁,亦研覃而不懈。
故述作之制,则制赞以美孝德之盛,作赋以阐造化之工,歌诗以发恢规之雄,述论以饬用人之道。
旨义浑噩,表里六经。
笔法之妙,则明堂以严宗祀之恭,经阁以崇奎章之奉,赐书以懋进土之训,诗篇以侈臣工之荣。
钩珥照回,超冠八法,皇灵恢于渐被,人文著乎化成。
至若御馆弗亲,声色弗御,听朝日昃,览书宵分,其勤至矣。
服有浣濯,饰无金翠,庭绝横赐,府流羡缗,其俭彰矣。
旌别文武,洞料事几,权舆兵谋,周知险阨,其明远矣。
任用台谏,奖厉忠规,遏斥伪浮,屏绝私党,其断精矣。
若乃临策贡士,命举贤良,东观阅书,西雍讲礼,足以宣其文;
甄拔将校,砥练师屯,细柳按军,射殿阅士,足以鬯其武;
圜丘展禋,合宫配祀,太室献祼,原庙荐新,足以广其诚;
祗承文母,日事东朝,亲奉旨甘,躬致定省,足以殚其爱。
至于笃亲睦族,尚仁也;
念旧重老,尚义也;
韨礼协乐,尚仪也;
蒐文崇艺,尚教也。
临御滋久,听治益精,人间区分,事皆随决。
精神所运,群臣莫望于清光;
念虑所关,至计迫存于恢复。
是以任用之际,每期于事功;
训饬之严,必经于边备。
政归综核,下亡具文,跻世于晏雍,措国于康乂。
二十八年之间,规摹之登闳,枢机之周密,纪纲制度肃其叙,声明文物其华,足以增光祖宗,垂业亿嗣。
及乎治既成矣,效既丰矣,终坚奉亲之志,立决与子之图。
颐燕大安,虞侍长乐;
亲举神器,授之重明。
天锡昌祺,神效康祉,尊荣曼寿,福禄燕宁
方当玩志希夷,游心冲漠,侍瑶池之乐,赋静斋之安,而乘云莫留,终天罔及。
赖威灵之如在,暨仁泽之方深,侈于继承,自我烈祖
倚欤赫哉!
勋德渊茂,不能尽宣,后有作者,弗可及已。
夫系唐缵尧,本交百世,是绍统也;
下武继文,父作子述,是同道也;
袒禹,始终至孝,是冠德也;
武宣信威,天声燀赫,是昭功也。
光被四表,照临百官,明之谓也;
道育万物,聪冠群伦,圣之谓也。
合「哲文神武成孝」之号,蠡洲大美,绘饰景光,参稽舆谋,揆勺宪典,质之天地,荐之庙宫,垂之千万祀,用章孝庙之休烈洪业,与宋无极。
请上徽号曰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
刘混康(二 大观元年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六、《茅山志》卷四
刘混康:所上表并录奏,具悉。
仍知所拜章词,消辰已达,得闻筌秘,嘉叹良深!
倘非卿迪中观妙,契道育真,志念苍黔,诚通渊默者,孰能臻此?
欣沃可知。
涉此夏秋,益崇庆善
朕万机之暇,每览道枢,倾想话言,何啻饥渴。
发春匪邈,期必西来,当体至怀,毋执谦避。
秋高气肃,卿比平安好?
遣书指不多及。
元凶劭 南朝宋 · 刘浚
 出处:全宋文卷十二
船故未至,今晚期当于此下物令毕,愿速敕谢赐出船舰。
尼已入台,愿与之明日决也。
臣犹谓车驾应出此,不尔,无以镇物情(《宋书·二凶传》,劭将败,劝劭入海,辇珍宝缯帛下船,与劭书云云,尼即严道育也。)
宜速断 清 · 洪亮吉
禁林半夜愁乌号,深宫一举双鸱枭。
鸱枭食母獍食父,假以羽翼授以刀。
斋宫门开烛未灭,举几一挥指齐裂。
湛之不断江湛迟,陛下裁弟难裁儿。
难裁儿,已杀父。
嗟嗟双鸱枭,更假一鹦鹉太子始兴王浚与严道育王鹦鹉巫蛊事发帝欲废太子劭赐死与徐湛之江湛王僧绰谋之僧绰日事宜速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帝久不决更以谋告潘淑妃母也以告于是太子劭遂与弑帝并杀潘淑妃徐湛之江湛俱死)
北狄来朝颂995年4月 北宋 · 王禹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小畜外集》卷一○、《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一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陇首云阔,河湟路穷。
青冢镇野,黑山驾空
爰有丑虏,聚乎其中。
言语衣服,不与华同。
食血茹毛,宁识八珍之味;
旃披毳,安知五服之仪?
不缉丝麻,以羽皮而禦寒冻;
不修刈穫,以射猎而为耕耘。
无拆花,有飞雪。
沙平万里,冰固千寻。
征鸿叫云,战马嘶月。
其地不可以耕而食,其民不可以畜而臣。
由是古之王者,外而不内,疏而不亲,不与约誓,不就攻伐。
何者?
约则贪赂而见欺,攻则劳师而招寇,故朝朔不加其国,政教不及其人。
来则抚而御之,去则备而守之,信所谓天限南北而绝内外者矣。
茍非圣人生,至道著,又安肯伏膺稽颡而自至于天阙邪?
请陈往古之得失,表我朝之昌盛,不亦可乎?
在昔周宣之世也,猃狁侵削,动乎封疆,乃命将以安边,俾出师而尅敌。
虽兵如貔虎,不尽剿除;
而虏若蚊虻,止在驱逐。
观衅以动,画境而还。
虐我则雠,方用徂征之义;
胜之不武,故无乐战之心。
所谓周得中策者矣。
汉武之代也,匈奴暴强,犯我边鄙。
于是选良将,出锐兵,劳苦干戈,深入沙漠。
戍师叹老,流矢告穷。
虽多尅获之功,亦有耻辱之事。
及乎李卿降北,永为败绩之人;
明妃去时,终有和亲之议。
所谓汉得下策者矣。
始皇之世也,胡虏侵凌,乱于邦国,遂命致远戎,筑长城。
万里亘天,千雉截汉,雷杵轰野,云锸蔽空。
掘泉则战血迸流,垒土则枯骸共积。
人力告匮,邦基已倾。
鹿走中原,见汉朝之将霸;
蛇横大泽,知嬴氏之须亡。
所谓秦无策者矣。
新莽之徒,固不足徵。
得上策者,在我圣朝乎?
主上神武膺命,至道育物。
谓国之难治,设礼乐刑罚以正之;
谓民之难制,布道德仁义以化之。
国以之而泰,民以之而苏。
然后治戈矛,议征伐,取庸蜀,下湘潭,平交广,归吴越,师如时雨,人解倒悬。
仗至仁而伐不仁,八纮盂覆
去无道而就有道,兆民子来。
遂使朔易之方,戎狄之众,有见机之义,生向化之心,行事大之仪,陈任土之贡。
离越沙漠,舞蹈藁街。
远逐鸿宾,豁唐虞之日月;
至同蚁慕,观华夏之车书。
上思来远人,安小国,接之以礼,示之以德。
使观乎明堂辟雍,重檐复庙,则穹庐毳幕之人识制度矣;
使对乎冕旒之贵,华衮之荣,则被发裸壤之徒见服章矣;
使食乎大牢之味,秬鬯之酒,则膻肉酪浆之众登享宴矣;
使听乎钧天之乐,治世之音,则胡笳羌笛之方闻《韶濩》矣。
而后歌咏皇风,沐浴天泽,如登春台,如跻寿域,游游熙熙,乐不知斁。
夫如是,则宣、汉武乃我朝之秕糠也。
臣旅寓帝里,荣观国光,睹左袂之徒咸归德化,歌垂衣之主难寝颂声。
虽未刊它山,纪国休而不尽;
聊抽鄙思,咏王化之无疆。
亦所以褒赞成功,游扬德业。
舞抃之外,谨献颂曰:
天辅有德,民怀有仁。
上玄眷命,为天下君。
暴乱反正,浇薄归淳。
拔奇夷难,迈德振民。
其仁如天,其智如神。
涵之若海,泽之如
就之如日,望之如云。
始修文德,人之未臻。
终讲武功,以讨弗宾。
乃下庸蜀,来其远人。
复取湘潭,问诸水滨。
次定交广,朝于紫宸
终平吴越,绝乎妖尘。
伊彼匈奴,见机而作。
思拜休明,远出沙漠。
紫殿欢呼,藁街抃跃。
脱毳委毡,劳以王爵
弃笛捐笳,听乎《韶》乐。
结恋阙廷,永忘部落。
自服唐虞,宁须卫霍。
宾礼遐陬,迩安远柔。
盖归道德,靡惧戈矛。
陇水休咽,边云罢愁。
战征思弭,封禅将修。
可纪岱岳,宜登介丘。
鲰儒献颂,永孚千秋。
复天童凝禅师第一书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缁林尺牍》第一五页
正月二十四日延庆院住持、传天台教观比丘知礼,谨修书复于天童景德堂头禅师侍者今月十八日,僧使赍到长书一缄,文理相高,经实俱赡,舒卷忘倦,珍荷弥多。
但以夙事忏摩,全疏文学,将谋投报,预抱忸怩。
然阅华词,备谙雅旨。
盖以知礼早岁为解本宗十不二门,辄述《指要钞》。
编文纪事,聊资学众之寻研;
义浅词荒,敢冀宗师之观览?
其中所引达磨门下三人得法浅深不同,尼总持云「断烦恼,證菩提」,师云「得吾皮」;
道育云「迷即烦恼,悟即菩提」,师云「得吾肉」;
慧可云「本无烦恼,元是菩提」,师云「得吾髓」。
来书云此语不契《祖堂》及《传灯录》,谓是道听途说,采乎鄙俚之谈,而不知此出《圭峰后集》。
裴相国休问禅法宗徒源流浅深,密禅师因为答释,广叙诸宗直出傍传,源同派别,首云「达磨直出慧可,傍传道育及尼总持」。
乃示三人见解亲疏,故有斯语。
此之《后集》印本见存,南北相传,流行不绝。
曾逢点授,因是得闻。
而况有唐圭峰禅师帝王问道,相国亲承,和会诸宗,集成禅藏,制《禅源诠都序》两卷及兹《后集》,为世所贵,何为鄙俚之谈,岂是道听途说。
此乃禅门自生矛盾,固非讲士敢此讥呵。
只如《祖堂》,亦是人师集录,谁是谁非,言何容易。
夫法本无说,说必被机,机发在缘,缘有宾主。
故诸圣人抑彼扬此,是一非诸。
补处逸多,尚受折于维摩诘
上首尸利,甘负屈于庵提遮。
岂补处纳言,上首暗理?
盖知缘不在己,是以功让于他。
以至正像法中,华竺宗主空有更破,性相互非。
业禅者屡斥寻文,传教者或讥暗證。
皆为进于初学,欲使深于本宗。
《智论》立悉檀被机禅经用四随益物,设化之法,大体合然。
但以假名,引令入实,不得其意,宁免生疑。
来书又云:「今或有师云达磨之道但接下根,未通上智」,又云「悟即心之理,昧心外之法」。
未审此语何文所载,何处亲闻?
无求闾巷之音,而构诬罔之说,道听途说,事有所归矣。
且夫信行法行,各有利根钝根;
唯色唯心,岂分内法外法?
刹那九世,一念三千,理事俱融,频彰指要。
既蒙顾视,合察源流。
愿存为法之心,广阐利人之道,俾信法根性,从说默开明。
无使磨子孙,独能破立;
智者宗裔,全废抑扬。
则彼众当机,有趣真之路;
令此宗来学,绝入理之门。
禅师悟彻一心,辩超千古,为佛祖之了使,作人天之导师。
希开博济之怀,勿任偏情之执。
讲忏之隙,仓卒奉酬,幸无以朴野而见诮焉。
不宣。
延庆院住持、传天台教观比丘知礼拜手上复。
按:《四明尊者行录》卷四,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卷四六。
复天童第二书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四明尊者教行录》卷四、《缁林尺牍》第一八页
二月初七日延庆院住持、传天台教观比丘知礼,再裁书于天童堂上大禅师丈室:比者累接真缄,颇彰深意。
前书谓,《指要》所引三人得法全不据文,乃是道听途说,采乎鄙俚之谈。
盖由不晓斯文出自《圭峰后集》,只齐曾见,非彼所闻,故以长书,责无实證。
今知所出,合耻鲜闻,如何却斥圭峰,弃乎援据?
噫!
过而不改,斯成过也。
且如《指要》所引,非无所以。
盖智者立《法华》绝待十妙、止观圆顿十乘,以「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二句之文而为网格,诚非二法相合名即,故不可以断證明之;
亦非一法翻转名即,故不可以迷悟示之。
烦恼非定本无,菩提非定本有,故用「烦恼即菩提」等绝其言诠,寂其思虑,俾妙解圆明,妙行密契,妙理顿显故也。
以天台宗教陵迟之际,《圭峰后集》流衍来吴,禅讲之徒多所宗尚,咸云达磨印于二祖,本无烦恼,元是菩提,方为得髓,智者所说,既同道育之解,乃成得肉之言。
鄙僧忝嗣台宗,得无伤痛?
况闻点授,粗见否臧,遂于《指要》文中,对扬厥旨。
何任唇吻之便,而浪有所讥?
且夫分宗受法,传教接人,人据圭峰难于本教,岂不依教而返破之?
斯皆扶树本宗,勉励初学,證悟之际,彼此岂存。
前所谓设化之法,大体合然。
悉檀被机,四随益物,不得其意,信有狐疑。
洎观捐身断臂之心,如负芒刺之语,后五百岁能几人乎?
省己扶宗,既能如此,于他护法,岂得周遮。
冀禅师博览本宗,善扬祖道,无得阻他释难,便成立我化功。
蒙索报音,讵可缄默。
不宣。
延庆院住持、传天台教观比丘知礼稽首再白。
饭僧疏1022年8月 北宋 · 丁谓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 创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右,伏以佛垂遍智,道育群情,凡欲拯于倾危,必豫形于景贶。
某,白衣干禄,叨冢宰之重权;
丹陛宣恩,忝先皇之优渥。
仲山之衮,虽曲尽于寸心;
傅说之羹,实难调于众口。
尝于安寝,忽梦清容。
妙训泠泠,俾尘心而早悟;
真仪隐隐,恨凡目以何知?
盖以智未周身,事乖远虑,既祸临而不测,诚灾及以非常。
出向西京,感圣恩而宽宥;
窜于南裔,当国宪以甘心。
咎实自贻,孽非他作。
念一家而散地,思万里以何归?
既为负国之臣,永废经邦之术。
程游湘土,道假堙山,正当烦恼之身,忽接清閒之众,方知富贵,难保始终。
直饶鼎食之荣,岂若盂羹之美?
持形归命,恭发精诚,捐施白金,充羞净供。
苾刍之高德,报懒瓒之深慈,冀保此行,乞无他患。
惟愿天回南眷,泽赐下临。
免致边夷,白日便同于鬼趣;
赐归中夏,黄泉亦感于君恩。
虔罄丹诚,永繄法力,卑情不任激切之至。
按:《中吴纪闻》卷三,知不足斋丛书本。又见《新编分门古今类事》卷八,《佛法金汤篇》卷一一。
四明第一书 北宋 · 释子凝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四明尊者教行录》卷四、《天童寺志》卷八、缁林尺牍
正月十八日天童山景德禅寺住持、传法苾刍子凝,谨熏沐裁书于延庆堂上教主法智大师侍者子凝尝闻智者千虑,或有一失;
愚者千虑,或有一得。
斯往哲之格言,非潜夫之臆说也。
子凝素昧达人之旨,辄陈愚者之言,愿渎听聪,少陈狂狷。
近因暇日,恭览《十不二门指要钞》。
义峰孤耸,非郤克之足能跻;
教海汪洋,岂师旷之耳能尽者也。
珍重珍重!
中所援引达磨门下三人得法而有浅深,尼总持云「断烦恼,證菩提」,师云「得吾皮」;
道育云「迷即烦恼,悟即菩提」,师云「得吾肉」;
慧可云「本无烦恼,元是菩提」,师云「得吾髓」。
但为传闻,故无实證,未知斯语,得自何人。
大凡开物指迷,必须据文显解,岂可以道听涂说,将为正解?
《礼》云:「记忆之言,不足以为人师」。
此亦虑无稽之言,以为正说者也。
宁可指鹿为马,事类赵高
使民战栗,宛同宰我
今据《祖堂》及《传灯录》,只云二祖礼三拜,依本位而立,未委彼宗,复何为解。
今或有师云「达磨之道,但接下根,未通上智」。
又云「悟即心之理,昧心外之法」。
斯皆以管窥天,将螺酌海者也。
今试辨之。
原夫病在膏肓者,失之于针砭;
滞名相者,封之于言句。
岂教不能明心,而药弗能瘳疾耶?
良由积疗增疴,夥言惑性。
是以祖师西来,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亦方便之一揆耳。
或者犹云:但指即心,未入佛慧,如《般若》说「九类皆住无为涅槃」,《华严》云「一念普观无量劫」。
未知此说,与祖师之道同耶,异耶?
噫!
小智自私,贱彼贵我;
达人大观,无可不可。
古贤之言,信而有徵矣。
然则田巴毁三皇,罪五帝,随而和之者千人。
盖海上有逐臭之夫,讵田巴之道能胜于三皇五帝之道者也?
主大师久积净行,恢张教网,前无古人,后不可继。
自当依经解义,续智者之真风;
何必采鄙俚之言,玷启迪之旨乎?
愿削传闻,自扶本教,无使滞名相者而取效焉,幸甚。
不宣。
天童山景德禅寺住持、传法苾刍子凝顿首上白。
四明第三书 北宋 · 释子凝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四明尊者教行录》卷四、《天童寺志》卷八
二月十四日天童山景德禅寺住持、传法比丘子凝谨重致书于延庆堂上教主法智大师座下:子凝窃闻屠保之内,必有异人;
讲忏之中,岂无通识?
何劳往复,再叙端倪?
大师《指要》,雕文刻义,只曰相传达磨门下三人得法而有浅深,愚既议之,岂可便责圭峰,以求情实?
所谓道听途说,可曰相传,果有后书,指为曲据。
妄生穿凿,合晓否臧。
或达磨授二祖有本无之说,道育、尼总持有「断烦恼」之称,则圭峰言之,而大师议之,斯亦可矣。
既元无此说,拟剥何人,岂可逐浪随流,扬声遏响?
前云设化之道大体合,然斯未可也。
大凡援引古今,存乎婉当。
彼宗固执,可示斥呵,方谓抑扬,昭乎义理。
弘教者引佛经不当,亦须削之。
如是则称作人师,堪为教主,后生宗范,千古不逾。
所谓学而不思,传而不习,斯之为耻,何耻鲜闻。
来书又云:「天台宗教陵迟之际,《圭峰集》流衍来吴,人据圭峰难于台教,岂不依教而返破之」?
斯皆扶树本宗、勉励初学耳。
尝试论之。
原夫圣人立教示迷,情同刍狗,智类冰壶,神遇之怀,道无不在。
岂同鄙俚,有滥道途?
常患学佛从师,未能忘筌离相。
余与大师言议者,盖存大师永永之道也。
假使信任圭峰为是,须知回顾。
祖堂无言,未坠本宗,尚犹焚躯炼指,岂同外道非理赴火,投崖革故,是宜鼎新无爽。
所依《止观》十乘,《法华》十妙,菩提烦恼,信本无差。
纲格之言,岂容繁剖?
所谓过而不改,斯有归矣。
不宣。
天童山景德禅寺住持、传法比丘子凝稽首上白。
资治通鉴宋文帝九月读) 南宋 · 杨万里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四七、《诚斋集》卷一一二
元嘉二十四年衡阳文王义季卒。
彭城王义康之贬,义季纵酒,至成疾而终。
万里曰:文帝即位之初,以傅亮、谢晦废其兄营阳王而弑之,弑之而立文帝
文帝至于问营阳所以死之状,当此之时,厚兄弟而薄天下,何其盛也。
至于义康初任之以国柄,卒置之于死地,至使义季亦托酒以死,又何衰也。
大抵情之矫者必复,爱之过者必反。
兄弟之亲,厚之以恩可也,厚之以权不可也。
文帝以权而厚义康,厚之者,杀之也。
文帝之矫于此复矣。
元嘉二十七年,魏主遗帝书曰:「彼前使裴方明仇池,既得之,疾其勇切,已不能容。
有臣如此尚杀之,乌得与我校耶?
彼公时旧臣,虽老犹有智策,如今已杀尽,岂非天资我耶」?
万里曰:太武之书,非礼书也,嫚书也。
文帝即位以来,杀傅亮,杀徐羡之,杀谢晦,杀檀道济,杀裴方明
道济之死,举帻而投诸地,目光如炬,曰:「乃坏汝万里长城」!
魏人闻之,曰:「道济死,吴子辈不足复惮」。
文帝之举措如此,魏人之嫚书所由至也。
大抵人主在已不可以有失德,在民不可以有虐政,不可以杀无辜,不可以害忠良。
傥或兼是数者而有之,外则为敌国问罪之资,内则为奸雄倡乱之资。
古之人主有为之者,商纣、隋炀帝是也。
之恶自以为有命在天也,然其罪武王得以作书而数之曰:「今商王惟妇言是用,为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斮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亦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
所谓外则为敌国问罪之资者也。
隋炀帝性疾人谏,曰:「有谏者必不置之地上」。
然其罪李密得以移书而数之,曰:「罄南山,书罪无穷;
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此所谓内则为奸雄倡乱之资者也。
文帝南朝之贤主也,任己无失德;
在民无虐政。
元嘉之政,比隆文、景。
然杀无辜,害忠良之罪,犹足以招魏主嫚书之辱。
使其在己有失德,在民有虐政,则魏主之书辞其止于此乎?
此可为文帝贺,亦可为文惜。
有天下者,可不惧哉!
太子竦然曰:「极是,极是」。
崔浩撰《魏国记》,书魏之先世事,皆详实,刊石列于衢路。
北人见者谮之,以为暴扬国恶,帝命诛清河崔氏。
同宗者无远近及姻家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并夷其族。
万里曰:治古无族法。
罚弗及嗣,舜之法也。
恶恶止其身,仲尼《春秋》之法也。
罪人以族,自始,至武王而除之。
夷三族,自秦始,至汉高帝而除之。
元魏之法,非中国之法也,夷狄之法也。
崔浩以直笔而获罪,高允争之,以为罪不至死,太武诛之,亦已甚矣。
且夫一人抵罪,妻子未必与知也,族人何与知焉?
族人不与知也,亲戚何与知焉?
既诛,复尽诛崔氏,又甚矣。
复诛卢氏、郭氏、柳氏,愈甚矣。
大抵法之太峻,非人主之福也。
法太峻则其下皆有不自安之心,下有不自安之心,人主欲求自安,不可得也。
及身而灭,秦二世而亡,太武及身而弑。
万里闻之苏轼曰:「生民以来,未有祖宗之仁厚」。
盖历代之虐刑,至太祖而尽除;
本朝之仁恩,至仁宗而愈深。
其待臣下,大抵恩胜威,礼胜法,有佚罚而无滥刑。
祖宗相传以为家法,未尝有大诛杀也,而况于族乎?
故后之人主虽有不测之威怒,亦顾家法而不敢违。
故误国如蔡京,诛止其身,而不及其子,绦不过流岭表而已。
蔡氏子孙至今犹富也。
国祚久长,实基于此,此自古所不及也。
太子曰:「祖宗相传只是一个仁字」。
上欲伐魏,王玄谟劝之。
万里曰:两国并立,能相持而不能相亡,必皆有得天时者。
当此之时,非有天下之大机,彼国之大衅,其法不可以为兵先,不可以为动始。
违之者败,宋文帝魏太武之时是也。
宋无衅,魏伐之,故败在魏。
魏无衅,宋伐之,故败在宋。
且是役也,刘康祖以为不可,沈庆之以为不可,太子劭、萧思话以为不可,而玄谟首倡兵端。
谓观玄谟所陈,令人有封狼居胥意,不知夫玄谟者轻而喜功,贪而虐下,是何足付哉!
一败之馀,邑里萧条,元嘉之政衰焉。
臧宫、马武请伐匈奴,而光武答之曰:「举天下之力以灭大寇,岂非至愿?
苟非其时,不如息民」。
文帝其亦知此也乎?
王玄谟围滑台,主引兵救之。
渡河,众号百万,鞞鼓之声震动天地。
玄谟惧,退走,魏人追之,死者万馀人,麾下散亡略尽。
万里曰:古之战者,必有其具。
所谓具者,非兵甲之谓也。
尧舜之具以道德,如不战而屈人兵是也。
汤武之具以仁义,如以至仁伐至不仁是也。
秦汉之具以赏罚,如白起赐死、王恢弃市是也。
王玄谟首劝北伐,身为大将,一旦遇敌,未战而先奔,是在军法,顾文帝不察耳。
玄谟以谢天下,是军法也。
宿将有大功如檀道济,帝则杀之。
仇池有战功如裴方明,帝则杀之。
玄谟则置而不问焉,帝之赏罚为有法乎?
尧舜之道德,汤武之仁义,非帝所及也。
秦汉之赏罚,帝亦无之。
以此而战,牧所谓浪战者欤?
如是而欲取人之国,不为人取,国之幸矣。
魏太子监国,颇信任左右,而中常侍宗爱多不法,太子恶之。
仇尼道盛、任平城有宠于太子,皆与不协,告其罪。
魏主怒,斩道盛等,太子以忧卒。
帝徐知太子无罪,甚悔之,追悼不已。
宗爱惧诛,弑帝,杀秦王翰,立南安王余
宗爱专恣,患之,谋夺其权。
爱怒,弑
源贺、陆丽立皇孙浚,杀宗爱
万里曰:自古亡国弑君,未有不自亲信小人。
故仇尼道盛、任平城之宠盛,而太子晃以忧死;
宗爱之言行,而魏太武以弑殂。
太子晃之祸起于亲信己之小人,而疾视君侧之小人;
太武之祸生于听小人之言,而又悔听小人之言也。
夫小人者天下常有之,但不可亲信之耳。
小人者,士大夫中亦有之,但宦官近习中有小人为多耳。
所谓小人,初无定人,亦无定貌。
以柔佞为正,是为小人。
以谗谮为忠,是为小人。
遇宠则争,遇利则夺,是为小人。
小人之亡国败家,其情状虽千变万化,而大略不出于此。
太武南侵宋,灭,灭南、北燕,灭柔然,威震天下,而身死于宦官宗爱之手。
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而不能庇其三子与其一身。
既亲宗爱,又信其言,既信之又悔之,既悔之又不能断而诛之,使小人反侧不自安而至于此也。
始亲其人者,过也。
听其言以丧其子,又过也。
悔听其言,而不果于诛其人以及其身,又过也。
自古小人之祸非一也。
宋元公信伊戾之言而诛太子痤,汉武帝信江充之言而杀戾太子,岂特太子晃而已?
唐明皇之贤明而弑于宦官李辅国,以宪宗之英武而弑于宦者陈洪志,岂特魏太武而已?
莫亲于父子而小人得以间之,莫尊于君父而小人得以弑之,近习小人之祸可不惧哉!
然则人主欲免小人之祸,何由而可?
一曰正心,二曰讲学,三曰近君子,庶几可以免乎?
初,潘淑妃始兴王浚
元皇后性妒,以淑妃有宠于上,恚恨而殂。
淑妃专总内政,由是太子劭深恶淑妃
惧为将来之祸,乃曲意事劭,劭更与之善。
劭、浚并多过失,数为上所诘责,使吴兴巫严道育为巫蛊,琢玉为上形像埋之。
庆国以其事白上,上大惊,命有司穷治其事。
道育变服为尼,匿于东宫
上怒甚,欲废劭,以告潘淑妃
淑妃驰报劭。
劭与腹心队主陈叔儿、齐帅张超之等谋为逆。
元嘉三十年二月甲子,劭与张超之等数十人驰入云龙门
及斋閤,拔刃径上合殿。
见超之入,举几捍之,五指皆落,遂弑
万里曰:元凶劭之恶,灭天理,斁人伦,其恶极矣,万世臣子所不忍言也。
然其祸乱之原生于陈叔儿、张超之等小人在侧,而发于巫祝严道育之妖妄。
昔者周成王之为太子也,召公太保周公太傅,太公为太师武王不使一小人在成王之侧也。
古者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者杀,先王不使巫祝得出入于宫禁之中也。
今文既不能择忠正之士以素教其子,又不戒群小之薰染,使得养成其不义之习,不禁巫祝之妖妄,使得蛊惑于宫禁之中,其原甚微,其祸甚酷。
故《易》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
三月乙未武陵王骏举兵讨劭。
四月戊辰,军于新亭大将军义恭上表劝进,以散骑侍郎徐爰太常丞撰即位仪注。
己巳,王即皇帝位
万里曰:《春秋》之法重五始,其一谓始即位者,人君之始也,故人君之道莫大于谨始。
盖人君即位之初,天下臣民皆倾耳注目以想见吾君之圣德,以企望吾君之圣治。
始乎修德,犹或终之以失德;
始乎纳谏,犹或终之以拒谏;
始乎遵祖宗之法,犹或终之以变祖宗之法。
晋武帝即位之初焚雉头裘,唐明皇即位之初焚珠玉锦绣,非不始之以勤俭也。
而二君末年皆以荒淫召乱天下,几至亡国,而况始之以荒淫乎?
宋孝武以藩王起兵诛元凶,报君父之雠,亦可称矣。
然即位才几日,而淫其叔父义宣之诸女。
义宣之诸女,帝之从姊妹也。
齐诗谓之鸟兽之行,所谓始乎修德者安在哉!
周郎上疏告之以备边境,告之以行丧礼,告之以俭宫壸,告之以辨毁誉,亦未为犯颜逆耳之甚也,然即位以忤旨而黜之,又未几而杀之,所谓始乎纳谏者安在哉!
文帝元嘉之治比隆文、景,本于郡县守令择人久任故也。
帝首变文帝之制,以六周为三周,以久任为数易,所谓始乎遵祖宗之法者安在哉!
其初既无修身齐家之德,其后卒为荒淫暴虐无道之主。
臧质侮之而叛,义宣恨之而叛,外则结怨于民,内则短折其寿。
其身幸以令终,而其子竟遭废弑,一己失德,两世受祸,盖孝武不谨其始之患也。
人君即位之初,可不戒哉,可不惧哉!
虽然,人君之谨始不在于即位之后,而在于未即位之先。
使文帝能得天下之贤人君子以辅导其子,养成其德,平居为贤王,然后一旦为明主。
使孝武即位之始已失德于天下,是文帝亦有过耳。
魏主立子弘为皇太子,先赐其母李贵人死。
万里曰:伤哉,李贵人也。
生子而为太子,幸也,何伤之有焉?
虽然,立其子,杀其母,何幸之有焉?
立其子,杀其母,逆天理,悖人伦,莫甚于此。
二帝三王未是有也,自汉武帝始也。
杀钩弋而立昭帝,其意以为钩弋不死必祸昭帝如吕氏也,不知钩弋死而昭帝夭。
后魏,夷狄也。
武帝故事,后魏未必知也,特其残忍无亲,猜防太过,以为君亡而母存,则皆为嗣君子祸也。
于是立其子而杀其母者,数世也。
有所必杀,必有所不及杀,非卢之遗也,天之数也。
至于胡后不及杀,卒以此乱天下而亡魏,谓无天也,可乎哉!
周郎言事切直,上杀之。
万里曰:古者兴王赏谏臣,逸王罚之。
汉高帝周昌曰「朕何如主」,曰「陛下桀纣之主」,而高帝不以为忤。
晋武帝刘毅曰「朕可方汉何主」,曰「陛下桓、灵之主」,而武帝不以为罪。
唐高祖即位之初,孙伏伽谏数事,皆人所难言者,高祖赏之。
此三君所以兴。
桀杀龙逢而亡,比干而亡,隋炀帝赵才等四谏臣而亡,明皇周子谅而几亡,此杀谏臣之祸也。
先儒曰:亡国之君其罪多矣,而罪莫大于杀谏臣。
宋孝武以直言而杀周郎,其罪大矣。
内有文帝结民之德,外无敌国问罪之辞,其不亡者幸耳。
虽然,古之君子必观时之昏明以为己之语默,古之明君必观臣之语默以占己之得失。
有道,危言危行;
无道,危行言逊,此君子语默之节也。
观其臣危言而不讳,足见在我有从谏之圣;
观其臣言逊以避祸,足见在己有拒谏之非。
此人君得失之占也。
周郎事昏淫之君,立无道之国,而危言以杀身。
孝武怒正直之言,杀忠谏之士,至于陷其身为万世无道之主,皆不足与语古者君臣相与之道。
每上燕集,在坐者皆令沉醉,嘲谑无度。
万里曰:君臣之情虽不可以不通,然君臣之分尤不可以不严。
不通则隔,不严则亵。
秦之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操兵,至于燕使荆轲始皇,绕柱而走,殿下之卫卒拱立而不敢救。
赵高二世,谓人主当深居,臣下不可得而见其面,至于望夷宫之弑逆,二世乞为黔首而不得。
此君臣之情不通之祸也。
宋闵公靳宋万,为宋万所弑;
陈灵公夏徵舒,为徵舒所弑。
此君臣之分不严之祸也。
君臣燕集,古人有之。
如《诗》之燕群臣,燕嘉宾,燕朋友故旧,岂可废哉!
不如是无以通君臣之情也。
孝武与群臣燕集,未为过也。
至于使之沉醉嘲谑,则过矣。
君而嘲谑其臣,则君不君;
臣而嘲谑其君,则臣不臣。
天下之纲有三,天下之常有五,而莫重于君臣。
至于君臣嘲谑,三纲五常于是尽废矣,此刘宋之所以不永也。
英宗皇帝尊号册文1067年1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一、《安阳集》卷四一、《宋会要辑稿》礼四九之一八(第二册第一四九二页)、《宋大诏令集》卷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维治平四年岁次丁未正月一日庚戌,摄太尉具官臣韩某,与内外文武百寮、诸军将校、藩卫牧伯、郡县长吏、藩夷酋长、缁黄耆艾等,再拜稽首上言:臣等闻天道育万物而不责其报,然飞走之微,必时而有荐者,以知其本也;
君德被万宇而不有其名,然臣辟之众,必崇而有号者,以献其诚也。
故报虽不责,荐而知其本者,天必享;
名虽不有,号而献其诚者,君不违。
是以上下之情通,而古今不能以易也。
恭惟皇帝陛下自然之性,得尧之仁;
不闻而式,绍文之圣。
总百行而无不备,探六艺而无不达。
粤在宗邸,德充而晦,令闻莫遏,四海系心。
譬夫大明将升,光气前发,万目瞻望,不可韬戢。
及乎膺受圣托,纂隆皇绪,信默二祀,动谨先法,奉养长乐,孝惟克谐。
严宫闱,而细大必修;
外整纪纲,而颓坠皆举。
揽威柄以归己,斡神化而独运。
下暨鳏寡,悉安其生,至于昆蚑,莫不被泽。
其九族之睦也,俾先乎知道;
其百揆之叙也,本精乎任人。
若夫延见迩臣,咨访不倦,有虞之好问也;
抑损浮费,用度日约,大禹之克俭也。
缉熙光明而德行以显,周成之保邦也;
综核名实而赏罚必信,汉宣之图治也。
并会众美,嗣兴太平,故自舟车所通,日月所照,皆奉顺声教,无敢弗虔。
固足以恢四圣之闳休,极百王之盛节者矣。
乃者肇禋吉土,始见清庙,祭而受福,庆将逮下。
下之报上,安可无述?
臣等所以合中外之志,叩阍屡渎,请上丕称,以形容于万一。
而陛下持《易》之谦,执道之契,德贯二仪而不自满,功偕八世而无所矜。
冲然弗居,可诏不下。
自是舆情郁悒,更相责诮,以为睿圣之烈,赫赫如此,而不能发扬而增大之,是不若飞走知本之著也。
今三朝之吉,万玉来会,重译有贡,八音在廷。
臣等幸于此时,冀毕前恳,封奏五上,莫匪倾竭。
陛下犹敦谕数四,不得已而俞之
道济群生而不言所利,体乾也;
躬享大命而若固有之,膺历也;
化成天下而辉光日新,文也;
守在四夷而兵革不试,武也;
日用而百姓不知,圣也;
亲宁而万国以欢,孝也。
臣等不胜大愿,谨奉玉册、玉宝,上尊号曰体乾膺历文武圣孝皇帝
伏惟陛下无前之迹,本忘其名;
徇众之欲,勉而是承。
斯亦踵祖宗之旧,而慰乎夷夏之情。
惟持其盈以守其成,寿考万年以享其荣。
臣某等诚欢诚忭、顿首顿首,谨言。
上皇帝安南罪言 北宋 · 晁补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一四
补之昧死言:臣闻杜牧曰:「国家大事,不当言,实言之有罪」,则自以其书为《罪言》。
安南之举,贱臣轻言之,亦罪也。
夫仁怀义率、智谋信结,而出之以勇,阗然而鼓,堂然而阵,身被坚执锐,奋臂大呼,以先三军,使三军之士进旅退旅,如驱群羊,如视婴儿,与之往,与之来,莫知所之。
若是者,臣不能。
布策挟龟,迎日计月,望云占风,观星候气,雷声雨沐,虹垂雾横,晕珥光怪,背建向破,从孤击虚,六穷三刑,生王囚死,以察害凶,以明利吉,使三军之士逆之以止、顺之以行,不厌不疑,至死无所灾。
若是者,臣不能。
画地聚米,相险度夷,左青右白,前鸟后龟,无当天牢,无处龙首,高陵知逆,背丘知向,林木之隰、葭蒋之陂,一迂一直、一亟一迟,使三军之士所由以入,所从以归,交挂圮绝,不失地宜。
若是者,臣不能。
驰一乘之车,掉三寸之舌,不甲不兵,以行贼营,晓以祸福,谕以利害,使贼交臂受事,屈膝请和,可以无战而屈人之兵。
若是者,臣不能。
深沟高垒,清野以待,示以所害,欲战不可,三时务农,一时习武,百姓家给人足,鸡犬相闻,使贼不敢南下而猎于岭、东出而渔于海,彻关弃传,内外为一。
若是者,臣不能。
臣负不能之才五,且少孤,不幸堕在荆棘泥涂之中,荒楚幽秽,不得预闻下士之议,而私慕庶人所以传语者,是以不胜犬马心,愿效一言。
虽然,凡所言者,亦非曰能之,特其理势之然否可道者也。
交趾犯顺,侵轶郡县,溪岭骚然,檄书日闻。
陛下仁爱远民,若保赤子,忧勤宵旰,思所以禁止安集者。
臣虽不备行列,有目有趾,莫非王臣,故忘其怯懦,以自试鈇钺之诛,谨参古验今,先论其所宜胜与所为未可取者,而次条愚计于后,以备执事者择焉。
《传》曰:「不先时而起,不后时而缩」。
又曰:「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应之,谓之应兵。
兵应者胜」。
陛下以父道育四国,四国所宜欢欣,咸以子来,而交趾不道,乃干大顺。
陛下谋于心,谋于卿士,以逮庶民,设坛授钺,应而讨之。
「兵应者胜」,此其理势必胜一也。
兵起之初,五管莫备,贼至城下,市合不知,而邕州刺史苏缄,家世儒者,不识金革汗马之劳,卒遇天变,乃能奋不顾身,闭城乘垒,连斗宛转,以婴贼锋。
兵败不屈,血染砧几,妻子女妇骈头为戮,将吏偕死者至数十人。
远近耸动,争欲仗节前驱者。
此其理势必胜二也。
陛下即位以来,精意武备,设监置官,以董军器
金铁皮革,筋簳胶漆,精良百选;
刀槊矛枪,戟楯蔽橹,矢弩胄铠,鼓旗笳角,凡军之须,一切素具。
北益黄河之水,以满隋渠;
南尽豫章之木以为船。
一船所载,当中国车数十量,舳舻相衔,以济南师。
此其理势必胜三也。
交趾之地,不过中国一大郡。
叫呼跳梁,不足以越千里;
疲弊空窭,不足以支数岁。
陛下神武,天旋雷动,莫不蠢然,况此小寇!
制之得术,捐五管一城,足以当贼有馀,何至哓哓以烦执事者?
今析中国之众五一以伐之,如举岱山压鸟卵。
此其理势必胜四也。
陛下谋臣计士布列中外,适一事,命一将,皆试可乃遣。
而比岁更武举之科,亲延于廷,诹以计策。
天下小儿孺子,莫不踊跃愤悱,争试剑驰马,指画论议,以希功名。
其作新振起,亦勇气百倍矣。
交趾,徼外小国,其人腥臊杂处,非素知兵、能出奇合变也。
乍聚乍散,非有常性,钞掠夺击,与边人争一旦之命。
此如攫鸟逸兽,虽角牙爪觜,轻利足奋,而不知人能以机械罔罟获之。
此其理势必胜五也。
虽然,胜可万全,而有未可取者,此事之情,不可不察也。
陛下方拓西疆,指图授算,以取熙河六城,如探怀中物,虏逃遁不敢窥境上。
将狃近功,士饱新赏,带甲十万,乘胜南指,有轻交趾心。
臣以谓姑无谓交趾小,蜂虿有毒,不可忽也。
《传》曰:「鸟穷则啄,兽穷则搏,人穷则诈」。
昔鲁人与邾人战,鲁卑邾,不设备而禦之,邾人败鲁。
使我军不知察此,交趾示弱以坚我,我迫其穷,使奸谋得恃,此其理势或未可取一也。
中国阴阳之中,土气和适,其生物如之,故极寒甚热,皆是伤病。
百越之地少阴多阳,其人疏理,鸟兽希毛,故性能暑。
三月五月,春草黄茅,岚雾瘴氛,上炎下潦,飓风之所扇鼓,且土多毒虫、蚺蛇、沙虱,过而踣者犹十三四焉。
今以举大军宿之其间,久而不召,彊者病,弱者死,奚暇争功利哉?
此其理势或未可取二也。
古者兴师十万,日费千金,故军无辎重则亡,无委积则亡,无粮食则亡。
臣请以汉贾捐之所论羌军质之:暴师曾未一年,兵出不踰千里,费四十馀万,大司农钱尽,乃以少府钱续之。
交趾之远非特羌军也,且辍畿内禁卒,及调河北京东戍兵五六万以伐之,倍道兼行,三月而后至。
以臣计之,人日糒二升,则五万人之费,日千石也。
三月,日千石,舍未毕,阵未定,而十万石之去矣。
使其淹回未有成绩,其为费可胜言哉?
孙子曰:「智将务食于敌。
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
萁秆一石,当吾二十石」。
此计平地千里之法也。
今以京师交趾五倍而言之,则何啻二十钟、二十石而后可以当贼之一?
矧其俗又非专以五谷为养也,木实草根、鱼鳖蚌蜃之为餔,且其土之所出足以给,其人安坐而待我。
若此,虽十年,不病阙食也。
《传》曰:「不如者,勿与持久,持久非远行之利」。
此其理势或未可取三也。
平陆之军,习于车攻,闲于骑斗,蹈蹂厚土,大步疾走,左旋右折,出入往来,荡荡坦坦,不可障阨。
而以之入于东南之幽,前则重山,后则复溪,左则大阜,右则深谷,积石丛筱,车以摧轮,马以败蹄,择土计地,若不容足。
纵行则绝首尾,衡行则绝两翼,往不知所如,来不知所返。
而贼生死其地,其人如猱狖,下上坂险,筋力百倍于华人,倏起忽止,适去已至,从之如搏影,不可得也。
《传》曰:「不用乡导,不能得地利」。
地利者,兵之助,故孟子所记,亦先地利,而后天时,而将士非素知,此其理势或未可取四也。
畿内禁卒,固天下材之选,赏罚素信,约束素明,拳勇亦当百矣。
然臣窃计之,设比营而择,或取左遗右,或取右遗左,参差不齐,聚为一军,则少非同巷,长非并舍,赉赐不偕受,调发不俱行,虽一之以旗鼓,昼战目不能以相识,夜战声不能以相知,则临事难济。
河北京东之卒,又半杂新军,尪孱贫窭,不任田亩,徒博饮酒,计穷力尽之人,乃起而为兵,一旦遂驱之战,不惟不足胜戈甲为病,而其往也,皆有戚戚羁旅之怀。
夫战,勇气也,气不盈,不可必胜。
此其理势或未可取五也。
凡此,较然易见。
虽五尺童子能道之,而臣所以独不自已,区区为国私忧过计者,非以交趾果能为足拇病也,以谓远劳王师、战久不决,则事将不能无弊,不可不察也。
交趾,实古扬州之南境,自三代盛时,列荒服之外,不及以政。
秦并天下,略定扬粤,以谪戍守五岭,与越杂处。
以至汉,而任嚣、尉陀亦数以其地叛。
当是时,有闽越、东越、南越、东瓯、西瓯,谓之百越。
交趾,百越之徼也。
其国距洛阳南万一千里,人皆雕题文身、项髻徒跣,俗相习以鼻饮,父子男女同川而浴。
今其地负海倚山,阻险僻迂,师行之道,可以为正、为奇、为伏者,非特一途而已也。
盖汉初遣王恢、韩安国击越,亦一出豫章,一出会稽
唐蒙亦使,越人食以蜀枸酱,归,因又上书通夜郎,浮船牂柯,以出越人不意。
其后,路博德伏波将军,出桂阳,下湟水
按图,湟水盖出于连州
杨仆为楼船将军,出豫章,下潢浦。
按图,潢浦盖出于广州
归义、越侯二人为戈船,下濑将军,出零陵,下漓水
按图,漓水盖出于桂州
驰义侯发巴蜀罪人下牂柯牂柯唐蒙通道夜郎者也。
于是五将军咸会,越人或降或亡,南越平为九郡。
至建武中交趾女子侧、贰叛,马援将平之。
始自合浦缘海而行,随山刊道,盖千馀里,如浪泊、禁溪、无功、居风、下隽、壶头之路,凡图记可见,往往所行也。
今其计谋所长,不可得而知。
所可知者,其出入往来死生之地,髣髴具在。
师行所从,不可不察也。
臣又以今言之,居后踵前,固不必皆出前人之旧,而其大概,濒湖以南,要害之地,朝廷因以分屯迭进。
至于明、越、馀杭、海上诸郡,负海无障塞,中国所素不虞者,臣愿亦粗修守禦、备游寇。
凡此,非特以待交趾而已。
臣又以今料之,使贼能为狂计,固不出于三:若外有合交,据关守隘,以老我师。
我顿兵绝徼之下,旷日持久,欲战不可,引去则贼又复至,回军转阵,返而赴之,贼又入保如初。
如是数年,则边人未有息肩之期,此计上也。
若开关辟户,误我以利,诳我以弱,设计诱我,且战且却。
我易而不戒,乃亟入之,以堕贼计中。
贼度我归,远以奇兵断后,我进无所得,欲退不能。
此计中也。
若弃关不守,鼓行出隘,唐突侵轶,疾战自快,轻勇悍亟,分散四击,大则劫城,小则掠屯,其入吾之地恐不深,其争吾之利恐不及。
我主彼客,彼轻我重,我众彼寡,虽彊可虏。
此计下也。
贼出上计利在贼,出中计利害半,出下计鱼烂亡矣。
臣又以今料之,贼必不能出上计
何则?
外远国,固非交趾之弱所能恃。
虽近有群獠,又非固为交趾役也,况敢侮王国乎?
意者,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有不自安之心。
今臣姑置远者而不论,论群獠之近者,则亦不可无所以待之。
今见朝廷举大兵欲灭交趾,彼其中能无介然疑似之心哉?
臣独计以谓诚能择使者郦食其、司马相如、陆贾、班超等辈,乘驲持节,以宽大镇之,告以朝廷诛叛逆,贼即伏,行罢兵矣。
能从中国讨贼,及反间致头首者,计所得以赏:以身从者赏以身,以家从者禄以家,以乡从者封以乡,以县从者侯以县。
纵不能悉从,可以少定其志,则是不战而贼之形已窘矣。
臣又料之,贼无他助,其上计不能悉用。
或者犹参上计而杂中计。
上计,据关守隘,以老我师,我虽众,无所用之。
请以大军当其冲,虚张形势以疑贼,而阴择精兵为三四,间道绝径,或薄其左,或突其右,设奇取之,兵法所谓攻其所不守也。
昔蜀姜维剑阁邓艾乃潜自阴平,行无人之地七百里,凿山通道,崎岖险绝,以毡自裹转而下,士卒皆缘崖攀木,鱼贯而进,卒降刘禅
此设奇者也。
杂中计,开关辟户,以诱致我,我虽众,亦无必入。
请留大军屯其后,而以骁锐佯从之,轻足利兵以为前行,分屯析队伏于两旁,勿薄勿迫,远而挑之,偶胜无追,不胜疾归,弃金遗鼓,拔众以驰,贼贪吾获,可邀于阨,卒前遇伏,其众必覆。
兵法所谓引而去之,令敌半出而击之,利者也。
昔北戎侵郑,公子突曰:「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君为三覆以待之。
戎胜不相推、败不相救,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
从之,遂破戎师。
此设伏者也。
贼出上中而不利,将悉众偕出,以徼幸于其下计,是固中国之利也,请剋日而取之。
昔魏祖伐关中,贼每一部至,魏祖辄喜。
破贼,诸将问其故,魏祖曰:「关中道远,贼若依险阻,征之不一二年不可下也。
今皆来集,众虽多,军无适主,一举可灭」。
诸将皆服,语曰「连鸡不俱栖,可离而解」,贼众之谓也。
此三说者,譬之丸不能出于盘,其大概如此。
然兵无常数,故随所动而应之。
前必有减灶之说,而后继之者得以起添灶之智,顾为陛下将者何如耳。
贼出下计而又不利,将大走远遁,亡海绝道,以保窟穴,臣请按甲勿从。
或曰:「按甲勿从,何以立威于天下?
曩士卒所以犯晨夜、冒白刃者,惧不胜;
使幸胜,奈何几举而弃之?
且贼窘穷无所知,此如两鼠斗穴中,将勇者胜」。
臣则以谓不然。
两鼠斗穴中,将内鼠胜。
且欲搏贼大海之间,其势必与之相从于舟楫。
夫使吾三晋齐鲁之人,失夷旷而为楼船斗舰,浮之狂澜之中,平居无事,目乱心悸,而况乘以仓猝?
微风摇樯,一夫荡橹,我众骇矣,又何暇与之校彊弱胜负哉?
盖前世语水战,以谓越人能入水负舟,而杜牧所传郑年者,能没履其地五十里不噎。
上贾人,亦往往遇水寇凿舟沉焉。
此其非中国所用以取胜故也。
故臣请按甲勿从,而更设策修备以待之。
且陛下富有天下,地渐日月之窟,府笼山之藏,非以交趾羸𨻻、安定、苟漏、靡零、曲阳、比带、稽徐、西于、龙编、朱䳒、封溪、望海卑陬不毛、方尺围寸之地为足有也;
又非以交趾生犀、驯象、古贝、文螺、琥珀、翡翠、鼊皮、鲛革、蕉纻、桂蠹、诙奇不法、殚琐极细之物为足宝也。
不得已而问其罪,足以威慑小寇,使之悔过效顺,归命中国而已。
贼既定,臣请循古,更选仁厚勇略、堪任将帅者,以为五管诸州刺史太守,以岁月镇抚其民;
而因其家之可任者,置土兵如保甲,以时教习
土兵之外,乃募游军,而就择将吏其地。
平居无事,谨养而善别之,以周知其心。
有故王臣失势,欲复见其功者,聚为一卒;
有死事之人,昆弟欲为之报仇者,聚为一卒;
有贫穷忿怒、将快其志者,聚为一卒;
有故赘婿人虏,欲昭迹扬名者,聚为一卒;
有故胥靡负犯之人,欲逃其耻者,聚为一卒。
加赐而时慰焉,使之居其地,服其俗,安其水土,便其械用,因其粮食,得以无烦执事而坐制其弊,乃可以得志。
此百世之计也。
臣身非安南将吏民庶,又不亲与交趾接也,安能周知其虚实短长、利害所在?
曰:今日出某道,取某屯,明日出某道,取某聚。
某道可以为正,某道可以为奇,某道可以为伏,意者其大概理势之所在,故臣得以臆计胸度而妄议焉。
若夫知己知彼,每举不殆,与敌变化,循环无穷,提军挈众,动于九天之上,此则大将军之任,非臣所得而前知也。
臣愚疏外不知事体,昧死陈愚计。
臣谨上(《鸡肋集》卷二五。又见《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七四,《苏门六君子文粹》卷六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三一,《四续古文奇赏》卷六,《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六五。)
蒋:济本作「苇」。
谢赐历日表(三 嘉定十一年 南宋 · 赵汝谈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六六、南塘先生四六、《翰苑新书》后集上卷二三
尧历诞颁,式重授民之制;
夏时谨始,咸均正朔之加。
拜赐为荣,抚躬知愧中谢。)恭惟皇帝陛下妙参元化,道育群生。
闰月定四时,靡差缠度;
三农生九谷,庶保丰穰。
爰锡成书,以开嗣岁。
臣敢不恪共乃职,广布上恩?
夷隩析因,勿夺人为之序;
作讹成易,罔知帝力之深。
申判府程丞相乞免再起化人亭状辛酉六月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南宋文录录》卷八
照对本司久例有行香寺曰通济,在城外西南隅可一里。
本寺久为焚人空亭约十间以网利,邪说谬见入溺人心,合城愚民悉为所诱,亲死肉未寒,即举而付之烈焰,杈棒碎拆,以燔以炙。
馀骸不化,则又举而投之深渊。
哀哉,斯人何辜,而遭此身后之大戮耶?
某久切痛心,每念革绝,人微位下,趑趄未发。
五月六日之夜,风雷骤至,独尽撤所谓焚人之亭而去之,其挟势罔俗自诡,视延圣寿之佛殿,则固岿然无恙也。
意者此亭秽气彰闻,冤魂共诉,皇天震怒,为绝此根。
明日,据寺僧发觉陈乞,为之备申大使府,盖亦幸此亭之坏耳。
案吏何人,敢受寺僧之嘱,欲为影傍,抄注张本,节节不住行下本司,勒令监造,急于星火。
某窃谓此亭为焚人之亲设也。
人之焚其亲,不孝之大者也,此亭其可再也哉!
敢以焚人不可之事百拜为大使府告。
某谨案古者小歛、大歛以至殡葬皆擗踊,谓迁其亲之尸而恸之也,况可得而火之耶?
举其尸而舁之火,天下惨虐之极,无复人道,虽蚩尤作五虐之法,商纣作炮烙之刑,皆戮之于生前,何至戮之于身后也?
展禽夏父弗忌必有殃,既葬,焚烟彻于上,或者天实灾之,未可知。
然谓之殃,则凶可知也。
司马子期欲焚麋之师,子西戒不可。
虽敌人之尸犹有所不忍也。
伍员以父之雠尝掘荆王之墓而鞭其尸,之倒行逆施极矣,然虽鞭之,犹未至焚之也。
卫人掘褚师定子焚之平庄之上,殆开辟以来所未有之怪事。
田单即墨之孤邑,当燕将下齐七十城之后,积五年思万死一生之计,以激其民之奋死,则袭用其毒,误燕人掘齐墓,烧死人。
齐人望之涕泣,怒十倍,而齐灭燕矣。
然则焚其人之尸,为人子孙者所痛愤而不自爱其身,故田单思之五年,出此诡计以误敌也。
人子以此奉其亲,何耶?
尉佗在汉,闻汉掘烧其先人冢,故叛。
陆贾明其不然乃服,与之要约,亦曰反则掘烧王先人冢耳。
举至不可闻之事以相恐,非忍为之也。
酷吏尹齐淮阳都尉,所诛甚多,及死,仇家欲烧其尸,尸亡去归葬,说者谓其尸飞去。
夫欲烧其尸,仇之极也;
欲烧之而尸亡,是死而有灵,犹知烧之可畏也。
广川王刘去淫虐不天,其姬昭信共杀幸姬王昭平、王地馀及从婢三人。
昭信病,梦昭平等,乃掘出尸,皆烧为灰,无道之极。
昭信旋亦诛死。
王莽作焚如之刑,焚陈良等,亦旋诛灭。
董卓毒乱天下,既诛,炷其腹为炬,不待尽烧,人已丑之矣。
东海王越乱晋,胡羯石勒棺焚其尸,曰:「乱天下者此人也,吾为天下报之,故焚其骨以告天地」。
夫越之恶固宜至此,亦夷狄之酷而忍为此也,其馀谁忍为之!
王敦叛逆,有司出其尸于瘗,焚其衣冠,斩之。
所焚犹衣冠耳。
苏峻以反诛,焚其骨;
杨玄感反隋,亦掘其父杨素冢而焚其骸骨。
惨虐之门既开,因以施之极恶之人,然非治世法也。
隋为仁寿宫,役夫死道,杨素焚之,上闻之不悦。
夫淫刑如隋,宜且不忍焚人,则痛莫甚于焚人者矣。
蒋玄晖渎乱宫闱朱全忠既杀而焚之,一死不足以尽其罪也。
然杀之者常刑,焚之者非法。
非法之虐且不可施之诛死之罪人,况可施之父母骨肉乎?
世之施此于父母骨肉者,复往往拾其遗烬而弃之水。
则宋诛太子劭、逆党王鹦鹉、严道育,既焚而扬灰于河之故智也,惨益甚矣。
而或乃以焚人为佛法。
然闻佛之说,戒火、自焚也。
今之焚者戒火耶?
烈焰以为火耶。
自焚耶?
子孙焚之耶。
佛者夷狄之法,今吾所处中国耶,夷狄耶,滔滔流俗,谁与易之?
有识者为之痛惋久矣。
今通济寺僧焚人之亲,以网人之利,伤风败俗,莫此为甚,天幸废之,何可兴之!
欲望钧慈矜生民之无知,念死者之何辜,备榜通济寺,风雷已坏之焚人亭,今后不许再行起置。
其于存念死生、转移风俗,实非小补。